連日來,富陽區漁政管理所連續開展非法電捕工具集中收繳工作,截至昨日,已累計收繳電捕工具105套。 隨著富春江水產種質資源的保護,富春江禁漁期和漁業資源增殖放流的持續實施、“五水共治”工作的深入開展,富陽“一江十溪”的水越來越清澈,魚兒品種、數量越來越多。但受利益驅使,電瓶捕魚、地籠網魚等非法捕撈行為也日益增多,為進一步保護漁業資源,嚴厲打擊非法電捕魚行為,區漁政管理部門不斷加強對電捕魚的打擊力度,各鄉鎮(街道)設立的群眾性護漁組織,也采取動態巡查、蹲點守候、專項檢查等方式,嚴厲打擊非法電捕魚行為。 區漁政管理所相關負責人稱,違法電魚導致河道魚類成片死亡,使許多珍貴魚種數量銳減,會對漁業資源產生滅絕性的危害,嚴重破壞生態平衡。電魚是明令禁止的違法行為,莫因蠅頭小利而觸犯法律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》相關規定,使用炸魚、毒魚、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,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,處五萬元以下罰款;情節嚴重的,沒收漁具,吊銷捕撈許可證;情節特別嚴重的,可以沒收漁船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 |